昨天下午,杭州市住保房管局发布《关于进一步调整住房限购措施的通知》,宣布从3月3日开始进一步调整住房限购政策,包括扩大限购实施范围、升级非本地户籍居民限购措施和增设本地户籍居民家庭限购措施。
大江东、富阳加入限购范围
此次住房新政扩大了限购实施范围。自3月3日起,将原来不限购的富阳、大江东纳入限购范围。至此,包括上城区、下城区、江干区、拱墅区、西湖区、杭州高新开发区(滨江)、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杭州之江国家旅游度假区、萧山区、余杭区、富阳区和大江东产业集聚区都将统一执行限购措施。
外地人需连续缴纳两年社保
外地人买房条件进一步严格。新政明确,非本地户籍居民家庭购房须提供的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证明年限要求,由原有“自购房之日起前2年内在本市连续缴纳1年以上”,调整为“自购房之日起前3年内在本市连续缴纳2年以上”,并且不得通过补缴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购买住房。
本地人限购第3套住宅
同时增设了针对本地户籍居民家庭的限购措施。新政明确,暂停对已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出售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
大江东、富阳调整公积金贷款
在限购新政出台后,杭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同步出台《关于调整富阳区、大江东产业集聚区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款比例的通知》,宣布从3月3日起,调整富阳、大江东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款比例。
首套住房,或拥有一套住房并已结清购房贷款的,首付款比例由不低于20%调整为不低于30%。拥有一套住房但未结清相应商业性购房贷款的,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款比例由不低于40%调整为不低于60%。拥有两套及以上住房或未结清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不得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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